朋友說:聖經裡頭有一個人是上帝與惡魔們公認的好人(對不起,我忘了叫什麼名字),這個人沒有任何的“惡習”,他不喝酒、不嫖妓、不賭博、不犯法......總而言之,就是你想得到的惡習他全都沒有。(想當然爾,我的下一句話就是問:Define Good ﹣ 請解釋好的定義)惡魔跟上帝說:我可以打破每一個人的防衛,但就是不能打破這個人的防衛,因為他的身旁有一道不能穿破的牆(在這裡指這個人因為看不見惡魔所給的幻像,所以無法受到惡魔的誘惑)。但是如果你能讓我穿越那道牆,那我一樣可以打破那個人的防線。
但上帝很堅信地說:那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個人是他最驕傲的子民,所以他信任這個人不管如何受到惡魔的誘惑都永遠會像現在一樣忠誠。
於是,上帝與惡魔打了個賭,就是在“不能殺了他”的情況底下,惡魔可以任其所為地虐待他,上帝堅信這個人的意識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然後,據朋友說,聖經花了大概一百頁的文字描述惡魔如何虐待這個“好人”,讓他妻離子散,全身長滿膿瘡,就是你只要想得到惡魔會做的事全都讓他遇到了。他甚至還幾度祈求上帝賜他死亡,但因為上帝與惡魔的協議,所以不管這個人遇到多少的困難就是死不了。一直到最後,惡魔終於放棄了,於是乎這個男人又回到以前那樣的日子,坐擁榮華富貴......(聽說這個男人在被折磨了一百多頁以後,他的榮華富貴只以短短的三行字帶過)
朋友之所以跟我說這個故事的目地是為了告訴我:所以我應該封鎖掉我所有的能力,這樣我就不會受到惡魔的誘惑。
不知道大家聽了這個故事之後有沒有跟我一樣的感覺,還是我的天性領悟力比一般人慢?所以我回答說:你故事裡說的惡習我全都沒有,那跟封鎖我的能力有什麼關係?(這是為什麼前一篇的“作弊論”會搬到檯面上討論的原因)就算我的能力也被概括在惡習裡面,我為什麼要封鎖後經歴一百多頁的苦難只為了得到三行字的快樂?
朋友說:所以你在死亡後可以上天堂。
我:你剛剛都說,人死後就是沈睡,那就是終點了,我死亡後去哪裡“睡”根本一點都不重要,不是嗎?而且如果像惡魔所說的,他可以“打破所有人的防線”,那表示所有的人都會到地獄去睡,我幹嘛一個人落單地跑到天堂去睡?
可見,我根本就是一個頑強不固,屢勸不聽的異教份子。
只不過這會兒換我反問了:我對天主教真的不是很了解,請問在天主教義裡,神愛世人,尊重每一個人的靈魂嗎?
朋友信誓旦旦地回:那當然。
我:那麼上帝又怎麼會隨便拿一個人的生命跟惡魔打賭呢?
朋友:那是為了證明那個人是無法被惡魔侵犯的。
我:那不是應該讓惡魔自己想辦法去突破那道封鎖,又怎麼會與惡魔交易,允許惡魔進入到那道防線,虐待他最驕傲的子民,還讓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就只為了到最後的三行字快樂呢?牠不是大可以讓這個人去傳播教義,教導人們如何設立自我防線,讓每個子民都有機會成為上帝驕傲的子民嗎?
朋友:或許他有這麼做。
我:但顯然沒有被記載在聖經裡頭,不是嗎?
朋友:.......
我:我對宗教沒有任何的偏見,我的高等靈魂曾經說,每一個宗教裡頭都有值得人發掘的真理。但真理是需要被發掘的,而不是被告知的。但從你告知我的故事裡,我聽到的是“人性”,因為“人性”存在故事裡的每一個角落,所以我很確定故事是“人”寫的,而不是上帝寫的。故事的起源很可能是上帝有意要表達某種意念,但聽的人大多會以自己的感官去記錄。就像同樣的訊息給你和我,咱們兩個書寫下來的故事鐵定有不一樣的認知。但我很確定的是,你的上帝不會有那樣的偏見,他不會因為你的高矮胖廋,有無惡習與否來決定你是不是他的子民。更不可能拿你的生命去跟惡魔打賭,就為了證明那微不足道的“驕傲”。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見過牠,也尊敬他。我會乖乖地坐在這裡聆聽天主教的教義不是為了被說服,只是想知道裡頭的真理究竟是什麼。如果你的上帝從來沒有指著我的鼻頭說我看得見牠這件事是“錯的”,那麼就不該由你來決定我的能力究竟是對,是錯。那全都是我的靈魂該為自己負責的事,不是嗎?只不過在聽完了你的故事之後,與其選擇一百多頁被惡魔折磨得生不如死,我想我還是選擇保留自己的能力,想辦法與惡魔和平共處好了~XD
是說,惡魔要是不存在,那麼上帝的“好”自然也就沒有意義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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