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兒標題寫女王夾娃娃,指得是我自已好了。沒事的人可別自動對號入座喔。XD
昨天在噗浪上看到某知名部落客的大八卦(這表示事情可能不屬實,沒經過驗證喔。是說,我的感官要是沒有印證過,那我也不敢亂寫。我想,這就是當“靈媒”的便利之處吧。),說她以前墮過胎,還為此寫過文章。(是說最近新名詞真的很多,使得住在國外的我真的是很容易跟不上狀況。墮胎叫夾娃娃,外遇叫小三,小氣叫蕩生~天啊,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名詞,有沒有線上辭典可以先閱讀的啊?)
害我在當下看到的時候只有一個感覺“誰沒有拿過小孩啊?” XD。 不過,事實證明,沒有拿過小孩的絕對還是佔大多數。(原來有大腦的女人還是佔大多數^^|||) 或者是,就算“曾經”有拿過小孩也不敢名正言順地拿出來公開討論吧?
我其實不是挺欣賞這號人物的。她的作風太虛假,前後不一,她的內心又太小女人,所以對於像我這種“女王本質”的人,很容易讓她的文字覺得我們“王室血統”受到污辱。講白一點,如果是活在古代的話,大概早讓我派人捉拿到跟前給斬了。要是她是別國的女王,我大概也早派兵攻下那個虛華浮實國家了。不過,因為我們都是很明理的“現代人”,所以上述就純屬屁話。XD
但我不喜歡一個人並不表示她的所作所為我就要全盤推翻。我其實很能夠理解她在拿掉小孩時的那種心痛,那種很想贖罪似的哀晫文。雖然很多人都認為如果她真的如同她的文章裹那種獨立自主,又愛自已的女人的話,那麼她就會選擇勇敢地把小孩生下來自已養,而不是自已一個人躲在那裹哭哭啼啼地等著人同情。
我覺得,墮不墮胎不是用來表現愛不愛自已的一個方式。而是不管你在做了什麼決定之後接下來為自已做了什麼,那才是你真正去實行“愛自已”的過程。
我就自認是個很獨立自主的女人啊。但那並不表示我只要有了,我就會去把小孩生下來。我很懂得秤秤自已的斤兩,懂得自已什麼可以給,什麼不可以給。我給不起的東西就不要硬給,打腫臉充胖子的事我做不來。但我也不會為了一個男人的決定來決定我要不要生這個小孩。因為身體是我的,如果連我自已都沒有辦法做決定,還要看男人的臉色才能做決定,那我憑什麼在這裹大聲高吭每個人都要懂得愛自已?正因為我很愛自已,(或是在那段過程裹立志要學會愛自已)所以我總是要求自已對自已的身體負責,而不是將期望寄拖在別人的身上。
學會愛自已絕對不是一條平坦的道路。都是透過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坑洞,走了又跌,跌了又站起來之後才會慢慢學會的。有人可以跟你一起分享這個過程的話,那鐵定是你上輩子修來的福氣。但沒有人與你分享這個過程的話,那絕對也是理所當然的一部份。
版主我其實拿過兩次小孩(也正因為這樣才敢大聲地寫有關嬰靈的文章啦^^|||)。第一次是年少輕狂不懂事,還沒學會保護自已所做的“蠢事”。那一次我選擇把小孩拿掉,因為我覺得一個還會做“蠢事”的女人怎麼當媽?!我沒有問過那時男朋友的意見,自已就去把小孩拿掉了。雖然拿掉之後才去告訴那個男人我有了,但是光是看到他的反應我就在當下把他一起給甩了。原來,會做蠢事的人不只有我一個,連那個給一半基因的人也蠢到斃(虧他還是牛津大學一等高材生畢業?!)。所以當下很慶幸自已做了“最明智的決定”。要不然,生下來的小孩豈不是蠢到最高點?!
不過,在那之後版主我學會了很多事。那就是,“愛玩”就請一定要載套子。我知道這世上避孕的方法有很多種,但載套子絕對不是只有避孕而已,還可以預防很多沒有必要的疾病。(而且請你們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載!)我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歡套子的感覺。但說真的,一個尊重你身體的男人,再怎麼不喜歡也會乖乖地載。現在的保險套花樣又超多的,試一種不喜歡的話就多試個幾種,鐵定會找到包君滿意的啦。一個不懂得尊重你的男人,會有很多不要載套的“藉口”。說真的,都已經不尊重你身體的男人了,跟這種人瞎混,你還真期待幸福美滿,天長地久嗎?
再來,身體絕對是你自已的。如果你想學會愛自已,那麼你的第一要件就是要先學會如何保護自已的身體。(別像版主我那樣,做了蠢事之後才來學。)你自已的身體絕對是你自已要去負責,去悍衛的。不要再把自已的身體自主權,全都交別人手上。
我的第二次其實是跟現在的老公。同樣的狀況,那是個意外,而我也還沒有當媽的準備,所以我去把孩子給拿掉了。我小孩雖然拿掉,但我沒把老公給甩了啦。因為他其實都還有抽空陪我去產檢,雖然看得出來他跟我同樣的害怕,但至少他有陪我一起面對的勇氣,陪我一起哀啅,一起悲傷。是說,那個時候的我找了一個庸醫,害得子宮整整痛了快三年。每次大姨媽來都要痛到昏倒。好在三年後才想到要回去找第一個醫生,他很仁慈地幫我把子宮內沒清除掉的餘黨處理掉,我這才又恢復正常。所以,這又讓我學了一課,醫生千萬不要亂找,找錯真的會害死人的。
第三次再懷孕的時候,我已經有當媽的準備了。雖然那時老公還沒有”準備好“,但我已經認為自已是塊做媽的料了。所以我也抱著就算他要跟我離婚,我也會把小孩生下來自已養的決心,決定把小孩給生了下來。所幸,老公就算再怎麼不願意,還是尊重我的決定(要不然會被我休了吧?XD),所以我們就這麼接二連三地生了兩個。
其實拿小孩對女人的身體來說真的很傷(當然,我話沒有辦法說得太滿,在這指的是腦袋瓜還算正常的80%女人啦。對一些少數根本不懂得尊重自已身體的人來說,根本就像是不痛不養似的)。對很多男人來說,那個“孩子”根本就只是一個子,拿掉可能不痛不癢的。但很多人大概不知道,男人其實是從小孩生出來之後才開始有當爸爸的感覺。但女人卻往往在懷孕的時候就已經有當媽媽的感覺了。所以不管那個孩子是一個花生大,還是一顆白米粗,拿掉體內的那顆白米,其實對女人來說就像是拿掉一個完完整整有四肢有心跳的小孩一樣。所以,會心痛絕對是正常。會不會躲起來哭那絕對是看個人。所以千萬不要跟一個要拿掉小孩的女人說”那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你要不是她,那你就永遠沒有替她說話的權力。你要沒種陪她一起生下小孩,那麼至少要有種陪他一起去拿掉小孩。因為在手術台上的那種冰冷感,絕對是同等於叫一個男人親手殺掉一個已經出生的小孩一樣。所以將自已放在女人的立場來想想,你就知道她為什麼會難過。這也是為什麼,我可以理解這名知名部落客為什麼選擇要拿掉小孩,抑或是選擇偷偷地為自已的小孩哀啅。(沒辦法,誰叫她名氣做太大。如果連她都不振作,那麼底下的老百姓怎麼跟從啊? )
真正愛自已的人會學習對自已的身體負責。我們不能保證發生在自已身上的永遠都是”好事“,但重要的是,在”鳥事“發生之後,我們要如何讓自已振作起來,如何叫自已懂得堅強,那才是靈魂真正該去學習的事。我不覺得墮胎是件丟臉的事,也不覺得女王夾娃娃是件錯事(我說過,請不要隨便對號入座)。人都是從錯誤中學習的,不是嗎?重點是,要懂得從錯誤中學習,而不是讓自已成為一錯再錯的傻子吧。
當然,最重要的是版主我希望大家都是比我有腦袋瓜的聰明人,永遠不會犯下像版主我那種年少輕狂不經事的蠢事。我希望大家都懂得珍惜自已的身體,懂得照顧自已,別再允許任何人有任何的機會來這麼傷害自已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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