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太久沒有發文,所以覺得自己有必要上來吐口氣一下。

從歐洲回來之後,除了全家要調整時差,整理好旅行後回來的雜亂無章,但更重要的是小孩子開學,除了上課放學以外,所有的課後活動都一一地開始,使得全家人都開始慢慢地從渡假中調整回自已的步調。然後又遇到我家白貓的事件,全家人烏雲慘霧的。但說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家的基因特別奇怪,難過了兩三天也就沒再掉眼淚。雖然還是時時會想起我家的白貓,但就連從小孩口中說出來的話都令人感到格外地欣慰。為此,內心還會無由地有些罪惡感,懷疑自己把全家人訓練得允許自己的悲傷,但卻不沈浸在悲情之中的行為是不是太過於冷血了一點?但也不禁懷疑;是不是眼淚流得多一點就表示我們比較愛牠?是不是難過久一點才能讓已逝的Mitten更感欣慰?想當然爾,對於一個經常看得到鬼的人來說,這樣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到頭來,該不該難過只不過是做人的我們罪惡感在作祟罷了。一個人的愛不該是由淚水來決定的,而是用心去感受的。不管Mitten究竟跟我們相處多少的時間,至少在她有限的生命裡,她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被愛的。我想,這樣的感覺對一個靈魂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很多人不寫部落格是沒有哽可以寫。但我發現我不寫部落格大多是因為腦子裡的東西太多,反而不知道要從何寫起。很多時候,因為忙自已,家裡,小孩的事,往往都把自己忙到整個昏頭轉向,根本就找不到寫部落格的時間。(只夠上網看些五四三的事~XD)然後就因為這樣的循環,導致於腦子裡的“意見”愈積愈多,不知不覺地就成了一片混亂,真的想要發文的時候,竟然不知道該從何寫起~好像每一個意見都很重要,也好像每一個都不重要似的。但說真的,我自認是一個“意見很多”的人,對於世事萬物好像都可以有話要說。但有些時候,這些“意見”好像在陳述事實與批判的邊界盤旋,思及此,光是自已在橫量輕重的當下,意見有沒有被表達好像也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最近常常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批判某個水果的文章~

也因此看到了種種的人生百態。有人為了正義的伸張而義無反顧,有人的心中有把適可而止的尺,雖是不認同彼方的做法,但也覺得不該嚴刑烤打,當街示眾。有人因為看見過度批判的文字,嚇得連自己的部落格都急急忙忙地關了起來,深怕哪一天自已會成為刀下魂。有人為了自己喜愛的作者據理力爭,有人為朋友兩肋插刀,有人被事實嚇得花容失色,也有人由愛生恨.......

從來不知道水果也可以引發人們的愛恨情仇啊~這會兒真的是又增廣了見聞。

這一整個事件對我來說,無感,無感,還是無感......

或許是因為我對任何“水果”都沒有特殊喜好,也或許是因為我用情不深,所以沒有受騙的感覺,很可能是因為我沒有花了兩百塊買對方的書,所以從來沒有受騙的感覺(可是照我的理論來說,能用金錢買來看清人性的都是值得的)。或許是因為我的同情心早被狗啃了,也或許是因為對方與我根本就是兩不交集的人。反正不管答案是什麼,我對這一整件事件都沒有參與的慾望。原因很簡單,因為我的時間沒有那麼多。自己的事情都沒時間處理,那還會有時間去理會一個跟自己八干子打不著的人呢?

身為作者的我,其實也挺不屑他人抄襲的。尤其是人家作家辛辛苦苦挖盡腦汁想出來的一句話,一個故事,人當看了喜歡便當配菜一樣地撿去吃。最氣的是,原著沒紅卻先紅了抄襲者?!這是哪來的天理啊?!是說,人家抄襲的有辦法把自己抄得聲大名大也真是一種本事,要不怎麼原創者怎麼寫都寫不出個名堂出來哩~(我不就是那個怎麼寫都寫不出名堂來的人嘛~XD) 是說,抄襲與盗版相比,的確是罪加一等,至少盗版的還會記得把原作者的名字給貼上去哩~

但說真的,再不喜歡又怎麼樣?今天是因為對方紅了,所以才有把子可以捉。但若對方是個默默無名的部落客呢?那他的罪行是不是自然而然地就少了一等?捉抄襲?真的是防不勝防,捉不勝捉,所以又為何要動了肝火,無由地為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氣到內傷,更甚至是為此照了口業呢?

在我年輕的時候,網路本來就是一個“不實之地”,人們因為現實生活裡得不到滿足,所以會在網路上為自己塑道一個完美的假象。即使至今,也仍有不少自卑心作祟的人會忍不住上來為自己塑造一個完美的自我。所以在網路上看到的文章是假的,根本一點都不讓人感到驚訝。坦白說,就連我自己不也相信網路上大部份的人都不會相信我所說的,所以才膽敢暢所欲言,把那些根本不會有人相信的一面給寫出來嗎?正因為網路上充斥著太多的虛實,所以長輩們才會老叫我們上網的時候要“小心謹慎”,不是嗎?

只不過時代在變,新一代的年輕人愈來愈強調個人主義,也愈來愈不懼怕表現自己,這其實對稍有年紀的人來說還算是個挺陌生的觀念。不是我在透露自己的年紀,但正因為缺少年輕人們勇敢表現自己的勇氣,所以就連寫個文章,坦白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都難不免戰戰競競的。怕什麼?其實就只是怕把自己赤赤裸裸地呈現在他人的面前,不是嗎?

論罪名,我不也同罪? 有人說謊,賭素未謀面的人相信他們的片面之辭。我坦白,不也賭你們不把我的話當一回事嗎?到頭來,不都少了真心?

但今天我好奇的是,不管對方的行為多麼罪不可赦,騙了你多少真心/金錢,他都自然有他的果要收,業要還,又哪是咱們有權利定罪的?

我之前就說過,在這個靈魂準備進入到下一個次元的當下,謊言是無法掩藏太久的~就連做壞事都等不到來世收果,全都只剩下現世報。所以今天不管你有沒有去把事實給‘挖“出來,它們都會自然而然地浮上檯面,無所遁行的。所以又為什麼要急於一時地,讓自己無由地為了一個不認同的人罪口業?造了太多,反而很容易在自己的未來造下”有口難言“的窘境,這又何苦呢?

陳述事實與造口業真的只有一線之隔啊~

陳述事實的人會依照事實據實以報,口業的文字裡則會有太多的批判、情緒用詞以及形容詞當輔助~為了一個連自己都看不上眼的人,而拿自已的積德去吐一時之快,說真的,何苦?又或是,值得嗎?

我的同情心沒有在這個時候決定起來作祟,因為它早讓狗給啃光了,對於這現今隔山觀虎的場面,我也沒有太多的感想,大家要怎麼做也只要自己高與就好了,根本也不覺得有我說話的餘地~只不過,整個事件常會不自覺地讓我思考,一個人的價值究竟用什麼單位來衡量?在什麼情況之下,會讓我覺得有必要說個幾句話,掏心掏肺地把心裡話全端上來找共嗚?

對方或許是個我現實生活需要面對到的人,或許是個我挺欣賞的人,或許是個敬重的人,或許是個我愛的人,但絕對不會是一個我連屑都不屑,更不可能是個連面都見不到的人。因為我向來太愛自己,捨不得把我的時間分給別人,更捨不得將精力浪費在大便事上。因為當我把自已的時間都浪費在批判一個人的時候,我自己不也漸漸地把自已變成了被批評者的格調了嗎?

或許是因為我的特殊技能讓謊言在我面前總是無所遁形,同一個人說的實話與謊言總是在看到字後的五秒一目瞭然, 也或許是因為我向來用情不專,用情不深,所以顯少有被騙的感覺。就算真有被騙的時候,大多也是心甘情願地選擇被騙。我想說的是,被騙不是一種陷阱,而是一種選擇。人們往往在被他人騙的過程中會不斷地看見種種的跡象與暗示,只不過大多選擇視而不見罷了。如果頭腦夠清楚,自然會看得見真相在哪裡,如果內心選擇視而不見,那就自然不是旁人可以批判的事。而選擇騙人的人,或許表面可以過得冠晚堂皇,但那種深埋的心虛感自然而然地會有飽合的一天,夠折騰他們的。就算他們真的神經大條到感覺不到任何心虛感,待靈魂進化的當下,這種種的虛實不全都是會被拿到檯面上審判的。總歸一句話,個人造業個人擔。但為了逞一時口舌之快而無由地擔了欺騙者的罪業,豈不是傷身又傷本嗎?

好啦,這是一篇沒頭沒尾的五四三文,因為又雜又亂又沒重點,只是將腦子裡積亂無章的點丟出來消化罷了~這會兒寫出來之後應該就比較不會積便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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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