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跟朋友開玩笑說,很多事情我們覺得是種“常識”,但或許,那根本就不是一種常識,而是一種“非常識”,只不過因為它們在我們的腦子裏一直以來是以“合理”在運作的,所以久而久之,我們便覺得理所當然了。就像很多的事情,我覺得自已好像常常在部落格上說,所以大家應該都知道,卻常常忘了不是每一個人都是以我這種奇怪的腦子在運作的~所以我的常識就成了非常識。相對的,你們的常識對我來說也很可能是我的非常識~(這會兒是在繞口令嗎?XD)

好啦,今天之所以要發這篇文的原因是因為:我一直以為我發的癈話文多到大家早就知道該如何處理自已面對父母的情緒,但連續幾天下來讓很多人問了我相同的問題,這才又讓我又回頭思考:這或許是個非常識(uncommon sense)~

所以自覺得有必要要上來發一篇文章來解釋這個“常識”~(這會兒再繼續說下去,舌頭都要打結在一起了)

很多人常常問我:究竟要做到怎麼樣的程度才算是與父母間的功課做完了?

做完了?

我真不敢回答這樣的問題,但是我可以回答你,要做到什麼樣的狀況才算是處理了你自身的問題。

正如之前的文章說的一樣:當事件發生,你的理解以足以取代你的個人情緒,而你的立場也不會受到對方左右時,你的功課顯然就作完了。

好了,這樣很難懂嗎?那我拿自已的例子來做舉例好了。

我媽的事,我花了將近十天在“處理自已的情緒”。(對我來說,這是個非常漫長的時間)從以為遺忘到回憶起兒時種種不愉快的記憶,生氣與怨恨是我唯一的情緒。

雖然我總說,人有情緒要適當地發洩,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只是允許自已生氣,不斷地找出自已可以“合理氣她”的理由,那麼我很可能會氣到腦沖血,或者是氣到憂鬱症併發。

這個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們一般大眾是在“做子女的要孝順父母”的環境下長大的,就算我們再怎麼逞強不願意承認,我們都不能真正地擺脫這樣無形的覊鎖套在自己的頭上。

如果你的父母像我爸爸那樣,就是只生不養的話,那麼我們就有十足十的理由可以討厭他,唾棄他更甚至是厭惡他,都不會覺得有罪惡感。但是要是你的父母像我媽那樣,就是她已經是盡她的力在養我們了,(雖然遠不久及我們想要的標準)而我們這會兒也長得好好的,沒斷手斷腳又嗑毒當妓女的話,那麼我們就很難擺脫那種罪惡感。就是身為子女的我們好像不應該這樣的內心拉扯感。

因為事實是,不管她再怎麼不合標準,百分之七十的時間,我們都有房子住,有飯可以吃,雖然時常寄住在別人家,但也沒像她那樣讓家人賣到別的地方去做童工,得要想辦法贖身才可以回家。

所以雖然百分之三十的她已足以在我幼小的心靈烙下印記,但我還是這麼好好地長大了,不是? 所以我討厭她不能討厭得光明正大,也不能認厭得理直氣壯。更尤其是在亞洲那種尊師重道,百善孝為先的環境下,我沒有辦法為了那百分之三十而將我的母親像我的父親那樣做完完全全的切割。

所以如果我們內心的積怨一直久久不能釋懷的話,那大多是因為在憤怒的當下,我們花了太多的時間在內心與自已做拉扯。要不是潛意識不斷地在告訴自已這樣的情緒是不允許的,那麼就是不斷地在說服自已不要浪費精力在這些事情上,而努力地想要擺拖那樣的情緒。這樣的結果會導致於憤怒無法得到疏發,反而會愈來愈氣。說穿了,原因就是從頭到尾你都沒有允許自已好好地生氣。

好好生氣的第一個要件就是得要先擺脫無謂的社會壓力。

這意思就是說:生氣就生氣,那需要那麼多的理由與藉口?

今天如果對方不是你的父母,而是不認識的人對你做了同樣的事,那麼你會不會生氣?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麼當這件事發生在“父母”(一個理當要教養我們的角色)之上,我們當然有十足十的理由可以生氣。哪需要去在乎社會怎麼看你?或是他人會怎麼指責你?

你要花時間的,是與自已的內在小孩對話,而不是去擔心他人會怎麼評價你。

就像如果你帶著同樣的憤怒去找心理醫生的話,你覺得他會對你說什麼話?

It's okay to be angry with your parent.   It's okay to feel this way...

沒錯,這就是你需要對自已的內在小孩所說的話:生氣是被允許的。會這麼覺得是沒有錯的... 

如果你的意識是個心理醫生,那你的內在小孩就是那個病患,你幾乎要天天找時間與自己的內心小孩對話(看事件大小,約莫三到四天)

如果你想要好好地替你的內在小孩哭一場,那麼就準備好紙巾好好地哭一場。如果你需要幾個好朋友聆聽你的怨恨,那就給他們一點心理準備,然後好好地疏發。你的目的不只是為了要把那些往事給挖出來讓自己痛,而是要製造一個環境讓自已可以好好地生氣,理所當然地生氣。

一旦擺脫了社會覊絆與內在的罪惡感之後,你那長久以來積壓的情緒才可以得到真正的疏發。

當然,同樣的父母不一樣會有相同問題的小孩。舉例來說,我的母親給我姐製造的句子是“她是恨我們的”,但我所製造出來的句子卻是“這是為什麼我恨她”。

如果你的句子與我姐的相同,是以第三人稱做為主詞的話,那麼在你真正疏發自己的情緒之前,可能必須要先去面對已經被貶低的自我價值。因為事實是,今天不是因為我的存在,所以她恨我。而是今天不管是任何一個人取代了我們的角色,你的父母絕對都會有相同的反應。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是他們的功課。所以你們不應該把他們的功課拿來當作自己的功課來做。但我可以掌控自已的情緒,今天她的行為導致於我內心恨的產生。這個情緒是我的,我選擇為自己的情緒負責。我沒有“因為我不好,所以你不愛我”的問題。

好了,當一個人可以與自己的情緒共處,而不再與潛意識做拉扯的時候,反而會更有空隙與時間可以去思考。因為你的情緒不會像是與罪惡感拉扯時那樣地彭漲,好像隨時會爆發一樣。而是會像是swing一樣時好時壞,這個時候,你必須對自己下“父母是我選的”指令。(是說,這也不是個指令,而是個事實~ :p)

你要花時間去思考的,是為什麼你會選擇這樣的父母?

這樣的父母對現在的你有什麼樣的“貢獻”?因為那樣的環境所造就的你,有那一些特質是你欣賞而不會去改變的?

這個階段我叫做“理解階段”,就是跳脫自身的處境去思考一個靈魂之所以選擇這種父母的道理。理解你的父母有什麼樣的背景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以及分析他們的行為模式,從分析他人的行為模式中慢慢地去理解自已的行為模式。理解的過程往往需要兩三天的時間。

理解之後開始進行重新設定,但切記,在做重新設定之前,一定要𨤳清並理解自己所被牽絆的“社會束縛”是什麼,並試圖讓自已跳脫那樣的束縛。

這個情況之下,你會把“父母”的角色從尊長轉換到陌生人的立場,如果以陌生人的身份去做分析的話,你比較可以理解什麼樣的行為是你可以接受,什麼樣的行為是你不能接受的。這樣的思考模式可以幫助你設定自己的界限在哪裡,什麼是可以,什麼又是不能允許的。一旦界限設立之後,必須在內心輔導做重新的定位,並安排所謂的“可執行後果”。記得:界限的分明在於有效的執行後果。 所以你所設定的後果絕對要是可執行,並堅守下去的,這樣才可以達到界限分明的效果。然後當你處理好自己的情緒又確定好自己的立場之後,這才是你練習功課的“開始”。因為往後的日子,你鐵定會不斷地遇到類似的情緒好讓你可以演練自己的功課,並劃清自己的界限。

但這樣的練習可以讓你們更能與自己的情緒相處,並不會讓罪惡感的存在讓他人對自己有霸淩(Bully)的機會。練習功課的最終目標是讓自己能夠尊重所有的存在,但不會允許任何人虐待自己的界限。就像我婆婆在的時候我不會擺臉給她看,我會尊重她是個與我不同的獨立個體,但是當她開始情緒化時我會面不改色地跟她說我兩個小時候回來,抑或是當她放任小狗狼嚎的時候,我會挺身說任何動物到我家都得要遵循我家的規矩。

不知道這樣解說,大家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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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