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家裏都有一本難唸的經。

我家那本難唸的經就剛好出在我家老媽的身上。

經之所以難唸是因為心有所繫,想放又放不下,所以才會字字難唸。所以至於我老爸那本呢,根本是連經文都談不上,挺多是拿不上檯面的家醜吧。

而在我家最近最讓我家三姐妹頭痛的莫過於我老媽的事。

話說一個月前,我家老媽因為欠了太多錢,而開始在鋪陳自己的逃亡路線的時候。天真地以為我們會想辦法幫她湊出個一百萬好讓她開店(真的很想問她,是怎麼認為我們隨隨便便就可以湊個一百萬來讓她零花?),所以得意洋洋地準備帶著一個她的朋友(我媽大力鼓吹的一個廚師)要來加拿大開店。我當時不知道話是怎麼傳的,傳到我媽覺得可以拿著一百萬就來這裏開店,所以當下毫不猶豫地就打了電話給我媽,直接說明:我這裏讓你躲債可以,但不可能讓你開店。特別是她所說的那個廚師,(雖然我只有一面之緣,但清楚地知道我完完全全不能信任的一個人~)更不可能讓她來住我家。我說她要是沒有公民身份的話根本不可能開店。

但我媽天真的以為只要拿我的名字去辦理開店,然後他們私底下做就行了。

要是了解加拿大法律的人應該都知道,要是我真照著我媽的方法做,我的下半生大概真的全毀了。更不用說加拿大要申請餐廳的手術超煩雜的,租地也不比台灣便宜。不是想開就可以隨便開的啊。

所以我的口氣當然很堅定地回答:不可能。要嘛你就一個人過來,順便幫妳辦好公民身份好讓另外兩個姊妹將來也可以辦過來。我供你一個人吃住沒有什麼問題。但另外一個人跟我非親非故的,我為什麼要養她?她又拿什麼身份要住在這裏?

想當然爾,這不是我家老媽要聽的話,所以她塘塞了一句:我想想。之後便拒絕跟我聯絡。

這招做戰計劃不成功,她當然就轉戰我妹了。

我妹也算是把我媽打理得不錯,除了家裏總留個房間準備讓她住之外,她剛上台北時怕她沒花用還給了一萬元給她當零花。

但我媽這個人有一項特能,那就是身上只要一有錢她就整個人坐不住(事實證明,就算沒錢她也搞得出花樣~)拿著那一萬元就開始四處去找店面,也不跟我妹做個商量,就私自去訂了店面,還叫那個廚師上來準備開店。沒想到那個廚師還真的北上了,兩個人擠在我妹那二十坪不到的房子裏,也不會覺得奇怪還是尷尬哩。

所幸銀行貨款下不來,所以根本沒有我媽所期待的一百萬。只好再叫那個廚師回南部再等等消息。

這段期間,無可奈何地讓我妹幫她做排毒,想說趁機會把她的身子給打理好,但這些事她根本全都不看在眼裏。因為我媽只要沒錢就如坐針壇,連個性都會變得莫名奇妙地暴燥了起來。銀行既然借不到錢,她自然而然地會想要外借。但如果清楚地知道我媽的記錄的,根本沒人願意會借錢給她。因為我媽的理財觀念超差(正常人是賺進來的錢扣除掉成本和開銷後,預留下個月的支出所剩才叫利潤。我媽是只要賺進來的都叫利潤),又愛賭博,身旁又總是圍著一群虎視眈眈的狐群狗黨等著騙錢。說真的,借了錢就等於把錢直接丟進黑洞裏了,根本不能有期待回收的後果。

所以有人甚至好言相勸地跟我媽說:有多少女兒成家之後還都能說出可以養妳的話。為什麼你就不能什麼事都不要做,就好好地讓女兒養就好了?

但我媽就是沒法子乖乖地讓人養嘛~ 叫她什麼事都不做等於是要了她的命一樣。

所以這會兒身上沒錢竟然還有辦法天天去找店面?找到一家”便宜“的店面,回頭就叫我們湊個十萬給她租店。重點是,我們哪來的錢啊?那天不小心聽到我妹每月房貨要繳五萬就一直在喊貴。那要是聽到我每月房貨快十二萬台幣的話她豈不是要昏倒?

好了,這會兒說她的”好朋友“願意以三分利的利息借錢給她, 還直稱這個朋友真的變好了,以前都是五分利。聽到差點沒吐血。月計三分利的叫”好朋友“喔?應該是叫高利貸吧? 租借三十萬,每個月要付九千元的利息耶~真要是朋友的話,要不是不算利息,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要借,免得我媽一錯再錯再下去吧~

而剛好我媽說的這個朋友,上次回台灣的時候又不小心接了個電話,稍開個頻道就知道她意圖不軌。今兒個要不是貪我妹在台北有個房地產,又怎麼會如此闊氣地借錢給我媽呢?要是知道房子不是她的名字,應該早就煙消雲散了,哪還會有錢以三分利的利息借給我媽啊?

所以這會兒我們三姊妹決定以”沒錢政策“對待我媽(就是確保她身上沒錢,免得又到處捅簍子),這當然又讓我媽給咱們冠上了大不孝的罪名。也不想想那個孝順的觀念根本有點偏差,哪有人把孝順與金錢劃上等號的?

昨個兒跟姊姊講電話的時候,忍不住地說了句:我真的沒辦法像你們那樣好言相勸。我大概說不到一分鐘,就會忍不住把問題全都拿到檯面上來講了。

姊姊反倒笑說:其實媽媽也不敢跟你講話。因為說不到幾句她就快氣到腦出血。

所以說,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最近最讓我煩心之事,莫過於我媽這本經。真的很難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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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