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這幾天一直在思考的事,那就是“人氣”這兩個字可以讓人犧牲多少的東西?

每一個部落格寫久的人總是不免會有點“人氣”,也就是部落格上方的那個數目字。雖然版主我也曾經跟著人家瞎起鬨地說要破個十萬人氣的,但是我個人坦白地認為自己要克服那種讓人眾所皆知的恐懼可能還有一段路要走。我寫部落格是因為我很愛寫,也很想寫。我常常覺得要是有人願意付我薪水叫我寫部落格的話,我大概天天都有東西可以寫。原因很簡單,不是因為我是靈媒才有哏,而是因為我是兩個小孩的媽!癈話又多,意見也多,所以手賤沒事當然就會直發文。只不過礙在手頭上的工作太多、太雜,又有一個超大的夢想要等著我去實現,所以幾乎是天天都在跟時間做拉扯,努力地想要掙點寫文章的時間。因為人年紀大了,怕有一天不小心得了健忘症的時候,還有一個部落格可以幫我回憶。

我喜歡知道自已的文字可以在自已便利的時間、以自已喜歡的方式寫出來,還可以幫助到其它的人。我喜歡有個可以發洩自已情緒的管道。我喜歡有個窗口可以讓自已不要像個精神分裂的瘋子。我喜歡一個可以記錄小孩子成長的地方。對我來說,寫部落格真的快成了我的興趣。我只要手頭一有空閒時間的時候,老公幾乎總是會消遣我又在寫部落格了。

只不過寫久的人總是不免小有名氣。

的確,我不否認人氣有人氣的好處。我喜歡認識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我喜歡聽見很多不同的聲音,分享很多不同的意見。但其實講開了,人氣所代表的就猶如一種虛擬的王國一樣。身為一個高人氣的版主所代表的就如同一個人民擁載的國王一樣。誰不喜歡?如果我想假阿卡地創造出一個他三千年前的理想王國的話,說真的,部落格之於我豈不就是最好的踏腳石?

只不過這種讓人民擁護的虛榮總不免有發酵的作用,嚐過甜頭的人總是會不自覺地想要讓那種感覺可以一直維持下去。而身為一個部落格的版主可以做的唯一一件事當然就是:Feed people what they want. (提供人民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會開始思考自已的網站當初是為什麼吸引到這麼多人氣的?他們會自我審核,並開始朝著某一個他們自我認知所理解出來的方向開始前進。也就是說,他們的部落格會開始出現某種特定主題,特定用語,特定模式的文章。如果這樣的方式有效,那他們就會以安全路線開始寫那一類的文章。如果這種方式無效,反而讓他們的人氣逐漸降低的時候,他們的潛意識裹那種自我否定的恐慌會讓他們寫出自已行為以外的言論,祈求轟動驚愕的文字可以讓他們再度嚐到那種高高在上的擁護感。

通常人們要不是在這段時期不小心會迷失了自已,那就是容易讓自大而讓自已顯得愚蠢。這個意思也就是說,他們的文字開始不Make sense了,好像就單單只是為了想要得到擁護而發的文,為了向人民證明自已的與眾不同而發表的意見。人氣愈高的人不是責任感應該愈重嗎?但那些因為自大而顯得愚蠢的人可能反而在這個時候還會開始振振有辭地告訴大家:髒話罵得快狠準絕對是現在新潮流~ 

當然,時代在進步,文字是人創的。但是基本的尊重呢?

為了讓那人氣居高不上,是不是尊重也不需要,人格也不用在乎,不知所云也不需要擔心會不會誤導他人,更別說不負責任的說話態度也不需要去擔心會不會傷害到他人?做錯事、說錯話刪掉就好,也不需要道歉了嗎?

為了人氣,做人的道理是不是也要跟著放棄?是不是為了人氣,每一個惹到自已氣不爽的人都可以理直氣壯地罵婊子?

或許我真的食古不化,或許我對文字的認知沒有像現代新新人類般的“進化”,因為我寧願放棄“酷”而選擇老古板的“尊重”。很可能是因為我聽得到的聲音很多,靈種又雜,所以我到現在還不能理解;當世界萬物沒有一種動物/靈種會罵髒話的情況之下,人類口中帶著人身攻擊的髒話所要表達的意境究竟是什麼?

我不會去在意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說了什麼又做了什麼。但是對於一個我所認識的人,我就是多了一種多管閒事的脾氣。為了人氣得放下所有基本尊重所做的改變,讓自大遮掩而看不清事實的真象,卻只能讓愚蠢做為唯一判斷的時候,我只想問一句:值得嗎?

當然,這句話不是對任何人說的,而是我常常問自已的一句話。

我當然也很喜歡人氣,也很想當個人民擁護的國王,只不過我更喜歡當自已。所以我才沒有辦法應讀者要求發文,只能依照自已個人心情喜歡亂寫。我的格子是我最喜歡的地方,所以我不想要為了那個沒有任何意義的“數字”而更改我的做人原則。

在這裹我可能會寫我平常不會寫的文字,討論我平常不會討論的話題,但是我做人有我做人的原則,(我相信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原則)這樣的原則無論是在現實生活裹,抑或是虛擬的部落格世界裹都絕對不會因為別人的存在而有所更改。尊重這種東西真的是裝不來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字裹行間內絕對是一清二楚的。

是誰說有知識的人就有常識?讀過莎士比亞的人就一定有學問? 我剛好不小心就讀過大部份的莎士比亞,各國古代名著,著名詩人帝王的傳記等等... 但我覺得自已的常識就是永遠不及那個小學沒有畢業的媽媽多。也正因為自知自已學問不夠,所以更是不敢大聲跟人宣揚自已讀過什麼書。

用心過日子的人所學到的或許不是知識,但絕對是種值得讓人尊重的常識。所以不要把常識拿來當知識批判。更不要為了人氣而讓自已顯得愚蠢,因為那樣的犧牲所兌換出來的代價在輪迴的循環裹絕對是不值得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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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