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 少女遭性侵枉死 上萬網友要求直接判死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4/91-2699302.htm#ixzz1HXOjj2QW

這個新聞我看了快一個禮拜了,真的是愈看愈火大。現在待監獄是都很幸福嗎?要不然怎麼都關了九年了還一點悔改心都沒有啊?監獄不是應該是個讓人關了會怕,怕到會不敢再犯的一個地方嗎?要不然怎麼常常看到被關了好幾年的人出來了以後還又繼續成累犯的啊?那這樣的話,關了做什麼?簡直就是浪費人民的錢,不是嗎?我覺得喔,監獄應該像古時候那樣,就小小的籠子吃喝拉撒都在那,然後三餐丟個硬麵包就好了啦。這種情況喔,鐵定關個一年就會被嚇到了吧?要是輪迴再投胎的話至少還會成個“自閉”而不會上街去害人啦。

我不是一個對生命不尊重的人,但也絕對不是一個極道的人權保護者。

我向來是堅持一命還一命,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的人。因為這種模式就連在靈魂底下也是這麼在運作的。你這一世作奸犯科,下一輩子就得嚐嚐被作奸犯科的滋味。試想,如果每個人都清楚地知道只要一犯罪就是重刑的話,那還有誰在犯罪的時候不會先三思而後行啊?如果一個性侵犯知道自已在性侵一個人之後就要被人性侵的話,殺一個人之後就要被殺的話,那他還興奮得起來嗎?

那些老把人權掛在口上的人,是否有想過靈魂的真正意義呢?

一個性侵犯竟然除了累犯之外還又成了謀殺犯?難到這就是人權所要爛用的地方嗎?!

今天死別人的老百姓好像跟自已一點關係都沒有,但要是今天那個受害者是自已的親人呢?這靈魂變成人類所要學會的彼此尊重是全都跑到那裹去了?怎麼愈輪迴愈往回頭路在走呢?

一想到被性侵的受害者才十四歲,整個心臟都不自覺地糾起來了。更不用說這個世界上還有那種四,五歲就被性侵的事。辜且不要說那個人是自已的小孩,如果想像那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已的身上呢?

會犯罪的人其實缺乏的正是這樣的“同理心”,而大多沒有同理心的人其實除了很可能是靈魂本質之外(其實是非常的少數),多半是讓父母,親人給寵出來的。從小沒有被教育去站在別人的立場設想的人,自然而然地不會去為他人設想。

同理心這個功課是每個人的成長過程裹一定都會遇到的, 大多開始於五到七歲這個階段。在這個階段的小孩子,其實就已經開始要有那種自我思考“如果我要做的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自已的身上呢?”。想要預防未來犯罪,請每個父母都花點時間去注意自已的小孩是不是有在培養這個技能。而不是任由一個小孩為所欲為,無法無天的,就因為他們還小,或是長得很可愛這種念頭而抑止你教育他們的機會吧?

厚!實在不能再罵!這種新聞會愈看愈想殺人。所以要是這個人需要萬人簽名才能判死刑的話,請把我的票也算進去。咱們做人的都管不了他,那把他丟給上頭的那些高靈們來管好了。要不,讓那些守地獄的人來看管也浪費不到老百姓的血汗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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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