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體罰,版主我是個從小被體罰到大的人。

在我們那個年代喔,小時候要是一做錯什麼事,就會被大人拿竹鞭子來打。更別提學校考試要是考不好,老師是以一分打一下來著的。偏偏版主我又是個不太守成規的野孩子,所以根本就是從小被打到大的。最嚴重的一次,是被打到指尖和屁股整個都爆血,整整上課一個月都得要用站的。所以,薑片和綠油精根本就是很基本的救命工具,因為要被打手心的時候,抺了薑片時的那種灼熱感,會讓手心被打的時候沒有那麼痛啦。(更正,其實還是很痛!因為那根本跟打你的人力道有關!)

只不過現在版主我長這麼大了,又是兩個小孩子的媽。你要是來問我贊不贊成體罰的話,我還是會舉雙手贊成啦。因為現在的我回想自已的小時候,要是沒有這些大人們關心我關心到願意懲罰我,我覺得版主我今天作奸犯科的可能會比較大些。

我聽過很多人嘴裹說要提倡無體罰教育,但不知道怎麼搞的。無體罰這三個字在他們的詮釋之下就變成了“完全不處罰”。搞到最後,整個小孩無法無天的,根本就是目中無人。老實說,台灣的文化背景教育,使終不是西方文化,跟人家實行什麼無體罰教育啊?真要實行,至少也得先了解那個文化的背景是怎麼養成的,再來思考所謂的無體罰教育是怎麼被實行的吧?

我在國外住很久了。一直到生了小孩之後,我第一次聽過“TIME OUT"這兩個字。一開始的時候,我真的很不能理解所謂的TIME OUT不痛不癢的,對小孩能產生多大的作用? 但是我發現,外國人在教育小孩子的時候,很常給TIME OUT這樣的處罰。基本上,就是把犯錯的人隔離開來,讓他們沒有辦法繼續玩他們喜歡的遊戲,抑或是與他們的朋友玩。TIME OUT的目地是為了讓他們自我反省。所以在TIME OUT之後,這裹的父母常常會再回頭來質問他們究竟知不知道自已犯了什麼樣的錯誤,知道的話下次又要怎麼做改正?一般的小孩,其實很不喜歡那種被隔離的感覺,所以一般都會好好地反省自已的過錯。而這種自我反省的舉動,是每個小孩在就學前就已經建立好的,當然到了學校之後可以以無體罰的制度來做教育。因為,教育小孩子品格是父母的工作,不該是老師的。老師的工作是著重在他們的學術方面,所以如果小孩子在學校有任何行為上的問題,一般老師們都會通知父母來處理。必要的時候,他們也會執行所謂的TIME OUT來處罰小孩的過錯。只不過,這裹的老師處罰的,大多是人格上的問題。例如小孩子上課不專心,或是亂打人等等。很少因為小孩子成績不好而選擇處罰他們倒是。

但相反的,在台灣的教育之下,父母很常把教育小孩的問題一股腦地全都丟給老師來教。再加上台灣的教育很注重在學術報告上的成績來評斷一個小孩有沒有學到東西。導致於小孩子做錯事被打,功課不好也要被打,打了又沒有被人告知為什麼,打到最後連自已為什麼被打都不知道,下次要怎麼做預防也不知道,打到最後就只聽到小孩痛哭,以為自已天生就是出來讓人打的。那就更別提父母們看到小孩子被打了之後,想都不想地就把箭頭指到學校老師身上,卻從來沒有人自我反省究竟出了什麼錯,又如何與老師們一起合作來更正這樣的問題。原因講到最後很簡單,因為台灣父母很習慣把教育的問題全都丟給老師來管。一個家庭教一個小孩就已經夠累了,試想一個老師得要教四十幾個家庭養出來四十幾個個性的小孩?教育小孩應該是身為父母的責任,而不是老師的!如果你做父母的有辦法把自已的小孩子教好,那當老師的自然不用體罰你的小孩,他們只要專心地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就好了,不是嗎? 相對的,國外人處罰的大多是“人格問題”,而不是“學術問題”,真要執行無體罰教育,先把每個人的教養觀念都統一了再來說吧。如果你還是一個很在意小孩子學術成績的父母,那就不是抱怨一個會為了成績打小孩的老師,因為那也是被父母壓力逼出來的,不是嗎?

外國人雖然執行的是不體罰教育。但是他們著重的卻是Self-Dicipline(自我檢討)。他們讓小孩子從小的時候就以TIME OUT的方式來自我檢討自已的過錯。如果小孩子不聽話,就會以拿走他們最喜歡的玩具或是活動來懲罰他們的過失。但是懲罰之後,他們一定會跟小孩子解釋為什麼,以質問的方式來確定他們是否有得到他們該學到的反省。如果沒有的話,那他們就會在解釋之後繼續讓他們TIME OUT,直到他們完全理解自已為什麼犯錯一樣。等小孩再大一點,TIME OUT就會變成GROUNDING(禁足),一樣是處罰啦。但重點是,這裹的父母把教育小孩子的責任扛在自已的肩上,而不是學校老師的身上。所以當然可以執行無體罰教育。

當然,每個國家都有超級會寵孩子的父母,那些自以為愛小孩的父母從來都不曾處罰過自已的小孩。因為不曾受過處罰,所以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裹從來都不知道自已的界限在那裹,導致於長大以後,作奸犯科,殺人放火的都有吧。

對我來說,我是個會體罰小孩子的媽媽。但隨著小孩子愈來愈大,我體罰的次數也就愈來愈少。好加在,小孩怕被我打,所以皮都夾得緊緊地,不敢亂踩我的禁地。我不會因為小孩子學校成績不好就亂打他們,但是要是小孩說謊、打人,我就會嚴格處份。不過,我的規矩很統一,對誰都一樣,只要是來我家的就是這個規矩,要看不順眼的就別進來我家。搞到最後,大人小孩只要進到我家門就全都照著我的規矩走。像我這樣子,連自家小孩都標榜是“全世界最兇的媽媽”的人,非旦沒有讓每個小孩都怕我,反而卻都很喜歡黏著我。我想原因很簡單,我雖然會凶小孩,但是我的Boundary從頭到尾很清楚,這種界限清楚的大人反而讓小孩子覺得有安全感,而不會感覺自已像在踩地雷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處罰,什麼時候不會吧?

說真的,有體罰也好,無體罰也罷。重要的是,小孩子們都應透過適當地處罰來知道自已的Boundary究竟在那裹。你們難到沒有看過母貓兇小貓的樣子嗎?當小貓做不該做的事,母貓用聲音抑止他們。狗也一樣,萬物都一樣,怎麼到了人們身上,教育反倒成了別人的責任。教育小孩該是每個父母的責任,為小孩設立Boundary也是父母的責任,不要再把它們全都推到教育的頭上。師者要是能做到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就已經算是盡到身為老師的責任了。但小孩子要是人格發展上有所偏差,那就是父母自身的責任了,不是嗎?

套我家女兒說過的一句話“媽媽要是不在乎你,那就算你去殺人搶劫,她也不會管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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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owen Hu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